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3-31 18:18打印页面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逐项整改、狠抓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目前,我厅牵头负责的9项整改任务,1项已经完成;3项已经完成,持续推进;5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取得的成效显著。

  一、提高思想认识

  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项逐条进行深刻剖析,主动认领问题,立即开展整改,提高标准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制定有力措施,补齐薄弱环节,切实堵塞漏洞,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按要求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三、明确整改目标

  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限期整改,稳步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推进,完善长效机制,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四、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全省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低于国家目标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5%;PM10浓度77微克/立方米,低于省定目标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2%;优良天数256天,超额完成国家目标30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1%。我省PM2.5、PM10、SO2、NO2改善率和优良天数增幅均居全国前十。全省160个国控水质断面中,扣除暴雨洪灾影响后,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0%,好于国家目标6.2个百分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库区及干渠河南出境水质常年保持II类及以上标准,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2022年我省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定的各项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SO2、NO2、CO年均浓度达到历年最低水平,且常年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因臭氧导致的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大幅减少。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下一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整改,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环保为民,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南。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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