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郑州市煤炭工业集团公司芦沟煤矿5000吨煤矸石随意倾倒至厂区附近深坑中。漯河市舞阳县冠军瓷业公司粉煤灰随意倾倒违规占用耕地7.4亩;鸿山供应链有限公司将5000余吨脱硫石膏在空地违规堆存。驻马店市遂平县华祥环境科技公司违规将大量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孙沟河岸边。
二、整改措施
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的总体目标为“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问题整改到位”。在郑州、漯河、驻马店、三门峡等4市完成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生态环境厅以“规范固体废物处置”为目标,主要整改措施为:一是启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选则有条件的省辖市和基础条件好的县(区、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召开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二是将全部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纳入2024年、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单位清单,全部抽查到位,推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规范化运行。三是加强对固体废物行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8月10日印发《关于公布河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函》(豫环委办函〔2024〕15号),确定了开封等11+4个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并通过省厅官网向社会公布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并指导其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编制工作,2025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上报,形成了16+5个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格局。2025年3月13日,召开“5+1”地区“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对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分析建设形势、查找短板弱项、制定推进措施,深入推进“5+1”地区“无废城市”从“建设”到“建成”转变。2025年3月28日,召开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交流会,在前期督促引导未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地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宣布我省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动全省各地市投身“无废城市”建设行列。
(二)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印发实施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函》(豫环委办函〔2024〕16号),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要求各地医疗卫生督促医疗机构,积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参照《河南省涉危废单位首次使用国家系统指南》《医废单位联单操作指南》《医废单位注册指南》,及时注册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危险废物信息。印发了《2024年度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纳入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单位清单,并计划纳入2025年重点评估单位清单。推动全省4493家医疗机构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实现医疗机构数据的线上信息化管理。同时,通过函告的方式,定期向卫健委通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信息。
(三)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的执法。加强对违规倾倒、堆存、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024年,全省各地共查办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 144起,其中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34起,移送行政拘留人数38人;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刑事案件110起,涉嫌犯罪人数 343人。2025年3月6日,召开全省固体废物随意倾倒问题整治视频会议,分析了2024年危险废物违规违法案件查办情况,要求各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控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随意倾倒风险。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应。
联系人:刘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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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