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有效解决企业因生态环境领域证照超期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根据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的通知》(豫司文〔2024〕230号)要求,我厅编制了省生态环境厅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见附件),现进行公开。
各地要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务服务许可证照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证照到期提前提醒事项目录,建立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台账,精准开展证照到期前提醒服务。同时要对证照到期提醒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