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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12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4-05-22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6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86号建议的答复

王远征代表:

  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鹤壁生物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制定及实施情况

  (一)积极推进禁塑立法。2023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要求,全省范围内将禁止、限制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如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快递包装等,对禁限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省政府印发实施了《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将11个品类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纳入禁限管理,为河南省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不断完善禁塑政策措施。2020年以来,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扩大部分塑料制品禁限管理实施范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我省禁限塑政策措施以及支持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相关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分品种分阶段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着力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大力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大幅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和环境泄漏量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三)积极开展禁限塑宣传。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2023年全省节能宣传月、首个全国生态日、2024年首个国际无废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各地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免费发放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塑料替代制品等方式,集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主题宣传活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现场会和宣传月活动,累计张贴悬挂横幅3万余条,张贴《河南省地膜销售须知》、《河南省地膜使用、回收须知》17万余张,发放挂图、倡议书、明白卡等宣传资料85万余份。省商务厅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开展禁限塑政策宣传和解读,组织各地商务部门开展商务领域垃圾分类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通过大力宣传、积极倡导绿色、低碳、节约的消费理念,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四)强化技术和财政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成立河南省生物基材料产业研究院和河南省聚乳酸可降解材料产业研究院,支持生物基材料产业研究院主要聚焦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单体及聚合物产品技术开发等领域,着力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持聚乳酸可降解材料产业研究院瞄准乳酸、聚乳酸降解材料全产业链世界前沿技术难题,致力于打通“产学研用”通道,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打造国际领先水平的生物新材料产业链,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支持宏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申报河南省生物基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省财政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农膜回收试点补助、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等,支持农膜回收试点建设、静脉产业园建设、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等。2023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支持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20万亩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40万亩,引导农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回收企业等实施主体,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示范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安排创新研发专项资金1471万元,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针对绿色循环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转化,支持河南德邻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农牧业废弃物生物无害化处理及循环利用的技术创新与示范”等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推动绿色循环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突破。

  (五)扎实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小组,赴18个省辖市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对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各地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逐项核查各地工作措施细化实化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切实压实塑料污染治理属地监管责任和相关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二、下步打算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动措施落细落实。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各地政府落实塑料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压实市县政府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级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措施落地,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健全塑料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强化源头管控,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塑料制品源头管控。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核实群众提供线索,对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使用禁限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坚持需求导向,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组织开展塑料制品生产标准、规范宣讲活动,引导传统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转型发展,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快建设可降解替代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为省内及周边省份企业提供检测服务,打通产品推广应用堵点。培育壮大生物基材料产业,建设一批补链和扩能项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精准施策,持续加强减塑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加强行业对口指导,深入解读禁限塑政策和标准,落实禁限塑常态化、精准化管理要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 1863716588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鹤壁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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