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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07 分类:
发布机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发文日期: 2024-05-22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7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6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76号建议的答复

张中魁代表:

  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2023年,印发了《关于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环境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将其全部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管理,指导其做好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相关工作,建立与信息系统实时对接的电子经营情况记录簿,分别于每月10日前和每年1月底前通过信息系统上报上月度和上年度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规范医疗废物转移信息化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照《医疗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如实填写、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积极对接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逐步实现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市域内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

  2023年,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入开展丹江口库区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危险废物调研督导工作方案》,分别以丹江口库区和黄河流域为重点,对全省涉危废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调研,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丹江口库区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1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家,存在问题13家。危险废物调研督导中,省级调研督导涉危废企业176家,存在问题企业139家,存在问题299个,其中涉嫌违法问题企业7家,涉嫌违法问题8个,并通报全省督促整改,切实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

  三是持续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

  2024年初,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监管的通知》,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实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全面统一危险废物电子标签标志二维码,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全面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全流程无纸化运转,规范转移轨迹记录。实施“一张网”管理,督促危险废物相关单位积极纳入全国固废“一张网”管理,优先使用国家固废系统履行危险废物相关制度要求。新增用户原则上优先在国家固废系统上注册账号,履行危险废物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地方与国家的系统对接。已经建立地方自建信息系统的地市,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服务、积极指导,帮助用户打通堵点、疏通渠道,最大限度满足各涉危废企业登录和使用国家固废系统的需求,实现与国家固废系统实时、准确、完整对接。

  二、下步打算

  一是全面使用国家固废信息系统。积极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尽快将河南省所有危险废物企业用户纳入国家固废信息系统“一张网”,为相关企业履行危险废物监管制度,提供政府公共基础信息平台便捷高效服务。

  二是规范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制定规范统一的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政策要求,明确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主体、危废企业建设范围以及企业需要建设的物联网设备清单和标准,引导危废企业有效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督促指导参与危险废物信息化建设第三方服务公司统一对接标准,公开对接接口,督促指导第三方公司规范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单位清单,排查整治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境风险,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封和淘汰一批无法完成整治或整治后不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 1863716588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商丘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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