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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南阳南石医院伽玛刀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4-05-20 09:52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24年05月20日-2024年05月27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南阳南石医院伽玛刀应用项目

南阳市中州西路988号南阳南石医院北院区行政办公楼一楼放疗科

南阳南石医院

郑州新知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在医院北院区行政办公楼一楼北侧放疗科原后装治疗机机房改建为伽玛刀治疗机房,拟新购1台CybeRay型伽玛刀(内含13枚60Co放射源,单枚活度为4.44×1013Bq,为Ⅰ类放射源,总活度为5.77×1014Bq,属Ⅰ类组合源),进行放射治疗;并拟新增使用   与伽玛刀配套的CBCT图像引导系统1套,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建设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占投资比例13.5%。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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