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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105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4-05-2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179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7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1179号提案的答复

贾宏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系统综合协同 奋力走出大气污染防治瓶颈制约的提案”收悉,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汇总了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克服自然扩散条件差和结构性污染重等不利因素和严峻形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狠抓结构优化调整、柴油货车管控、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一、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治本之策,持续发力,不断增效。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淘汰落后低效产能1600余台(套),搬迁170余家重污染企业,在全国率先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万余家企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12万多家;郑州市主城区煤电机组实现“清零”、洛阳市主城区基本“清零”;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89万千瓦,吸纳外电1773亿千瓦时,形成节能能力140万吨标准煤;完成“双替代”580万户,拆改燃煤散烧设施设备4万个(套),全省 “双替代”区域全部完成“禁煤区”划定。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以2023年为例,全省建成铁路专线2条,铁路货运累计发送量12122万吨,同比增加635万吨,增幅5.5%;全省集装箱公铁、铁水总量145.1万TEU,同比增加37.83万TEU,增幅35.27%;积极推广新能源车,全省公交车新能源比例达到95.6%,出租车达到47.6%,城市环卫车新能源比例达到46.2%。经过全省上下努力,实现了“散乱污企业”、“黑加油站”、“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平原地区散煤”四个动态清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协调推进污染综合治理。一是突出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深化VOCs全过程综合治理,在全省范围开展VOCs走航监测,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错时分类管控,推动错峰加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深化“一市一策” 驻点跟踪研究成效,力保优良天数。2023年5-9月份,全省优良天数为107.6天,同比增加4天,19个省辖市(区)均未出现臭氧重度污染天。二是突出扬尘污染防控。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强化“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全省每天对73亿平方米城市主次干道、8117万平方米背街小巷实施机械化清扫,扬尘防控水平得到提升。三是突出烟花爆竹和秸秆管控。充分发挥“蓝天卫士”实时监控作用,依法查处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省秸秆禁烧形势整体平稳向好。在全省组织开展多次烟花爆竹清查“打非”行动,成效非常明显,2021年春节期间,全省2155个空气站点位空气质量指标无一出现“爆表”现象;2022年、2023年受舆论影响,烟花爆竹燃放有所反弹。

  三、狠抓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坚持精准化研判,落实日分析、周研判、月讲评会商研判机制,结合不同时期污染物变化趋势特征,实时研判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按照点对点的方式推送不同级别应急管控指令,督促指导各地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尽最大努力削峰降值。坚持精细化管控,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推行“一企一策”差异化管控,鼓励引导企业实施协商减排;对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实施“以量定产”,对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对纳入《重大项目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可以施工建设。坚持执法监管,综合采取远程监控、入企监督指导、污染高值预警、实地监测溯源等方式,指导各地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近年来,圆满完成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党的二十大以及今年“两会”期间空气质量联防联控工作任务。

  四、不断提升科技治污能力。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监管模式,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重污染天气应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等专项执法工作,强化监督帮扶指导,提高执法监管效能。二是持续提升信息化能力。建成了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气溶胶激光雷达观测站、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和“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无盲区的监测监控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人在做、天在看”的生态环境信息化监控能力。三是积极推广技术创新。大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研发,支持“工业和建筑节能降碳技术及装备研发”“典型行业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关键技术及创新集成技术研发”等重大科技项目顺利启动,并取得技术突破;编制《河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大力推广先进技术。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21年国家对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2022年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2023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9项指标“6改善、2持平、1增加”:综合指数、PM10、PM2.5、O3、CO和优良天数比例均实现同比改善,SO2和NO2同比持平,重污染天数比例同比增加;PM10、PM2.5和综合指数三项指标改善幅度均居全国第一,优良天数改善幅度居全国第六。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推动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打好三个标志性战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因子、重点时段,加强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加大攻坚力度,推动解决好我省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夏季臭氧污染重、柴油货车污染排放量大等重难点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坚持把结构优化调整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持续推进“两高”项目排查整治、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燃煤锅炉和小热电关停整合、工业窑炉燃料清洁替代、“公转铁”、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更换、国土绿化等重点任务落实,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瓶颈问题。三是深入开展五个治理行动。坚持把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治理提升、散煤治理清零、扬尘管控提升、秸秆禁烧管控、绩效创A晋B五个行动,不断提高重点领域污染管控水平,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四是不断加强六个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精准监测、科技监控、环境执法、督查督办、协同管控、帮扶指导等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打下坚实基础。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4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李 江

  联系电话:(0371)6630909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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