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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中科佰奥(河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4-04-19 15:13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26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科佰奥(河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项目  

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迎宾大道与宇森大道交叉口东150米路北1号

中科佰奥(河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新知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于厂区内西侧同位素实验楼(地上三层建筑)一楼西侧建设1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本项目拟使用14C、3H、177Lu、225Ac、90Y、32P、35S、125I、131I、99mTc共10种放射性核素开展生物示踪实验,因10种核素不在同一天使用,所以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5.00E+0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投资比例10%。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和放射性气溶胶,会对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人员造成放射性损伤,正常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放射性“三废”污染物;本项目工作场所布局与分区较为合理,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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