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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4-00089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4-05-1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4〕5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答复

王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焦钢比”问题的建议》收悉,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期待是对我们的最大鼓舞,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工信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和我省关于焦化行业的产能政策

  “十三五”期间,国家和我省陆续出台了钢铁、焦化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对钢铁、焦化行业产能、布局以及焦钢产能比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要求,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焦化等8大类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传输通道城市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大力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要求,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综合考虑了国家关于“焦钢比”的相关政策和我省焦化行业发展实际,提出要统筹落实国家“以钢定焦”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焦化行业产能退出实施方案。因此实施0.4的“焦钢比”是国家针对重点区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焦钢比”存在的问题

  2021年4月至5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指出了安阳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的问题,整改目标为:安阳市焦化产能有效压减,“十四五”期间实现焦钢比0.4左右。安阳市的整改措施为:制定实施安阳市焦化行业压减方案,2021年8月底前安阳市关停100万吨炼焦产能;根据安阳市钢铁资源整合后炼钢产能变化情况,按照国家焦钢比要求开展焦化产能压减工作。2023年11月至12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指出:第二轮督察将安阳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河南省整改方案明确到2025年安阳市焦钢比达到0.4左右,至此次督察时焦钢比仍为0.52,调整进展缓慢。

  三、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钢铁和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 “焦钢比”问题妥善解决: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焦钢比”问题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省部沟通,指导全省妥善做好产能调整工作。省领导、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带队,多次赴生态环境部沟通协调“焦钢比”事项。生态环境部领导对我省钢铁焦化行业下一步发展提出了要求,一方面明确原则上以省为单位计算焦化和钢铁产能比例;另一方面对我省钢焦比标准要求适当倾斜,给予一定过渡期,同时提出要走好低碳发展之路,压减“两高”产能,打造更多“河南制造”精品,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二是积极反馈建议。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强化措施》”)进行了征求意见。对于《强化措施》提出的压减我省焦化产能的要求,我厅明确反馈我省焦化行业工艺装备、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大幅压减焦化产能易引起一系列风险,严重影响下游的产业结构及区域能源供给。同时引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596号提案(关于科学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以钢定焦”措施的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的:“经商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以钢定焦’工作并非以省、市行政区域为界,而是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筹实施”的相关答复,建议不再以省、市为单位下达焦化产能压减指标。

  三是推进行业整合。安阳市大力推进焦化行业整合,焦化产能由1200万吨压减至920万吨,基本实现了由传统炼焦向以化领焦、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格局,形成了化工新材料、清洁能源、精细化工三大主力板块,构建了以焦化为基础的20多条产业链条,非焦化工产品产值占比已升至60%以上,整个焦化行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安阳市2024年年底前将再压减焦化产能100万吨,2025年12月底前焦钢比达到0.4左右(以2021年钢铁产能1755万吨为基数),同时关停整合独立洗煤厂、以煤为燃料的石灰窑,以及非矿山配套的机制砂企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工信、发改等部门,主动对接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国家“以钢定焦”有关政策,统筹考虑、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我省钢铁、焦化行业产业政策;二是推进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焦化超低排放改造有关要求,指导、督促焦化企业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确保2024年年底前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清洁运输改造;三是按照《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结合我厅职能分工,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继续实施“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严格新建项目准入。

  2024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赵永辉

  联系电话:0371-66309588 13623811957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安阳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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