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资源 > 动态新闻 > 环保要闻

以更具韧性的能源系统打造气候适应型城市

来源:中国环境发布时间:2024-01-30 15:30打印页面

  受厄尔尼诺事件和累计温室气体排放叠加影响,2023年成为全球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热年份。根据预估,地表气候未来仍将保持变暖态势;未来百年,我国气候整体或将呈变暖趋势,且变化幅度大于全球平均水平,高温热浪持续增多,极端降水强度和频率进一步增大,气候变化风险不断加剧。气候变化无疑已经并将继续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长期面临的重大威胁和挑战,任何地区都难以独善其身。城市因人口密度大、基础设施集中、经济活动强度高,受气候变化长期缓发不利影响和突发极端事件的影响尤为严重。考虑到全球实现净零排放(碳中和)时间及路径的不确定性、气候变化风险的不断增大和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升,亟须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和宜居性。

  能源是城市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与能源供给保障息息相关,能源供给是否安全可靠已经成为城市营商环境优劣和宜居性的重要影响因素。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对能源系统影响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城市能源供给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城市能源系统可持续发展面临更多挑战;2019年8月,台风“利奇马”登陆东部沿海,造成多个城市供电设施受损;2020年12月,湖南受入冬早、降温快且持续低温天气影响,城市用电负荷突破冬季最高纪录;2021年7月,河南遭遇强降雨天气,郑州等城市供电保障承压;2022年夏季,四川遭遇历史性高温热浪,成都高峰期空调用电负荷一度占到全市电力负荷的40%—50%,部分时段产业用电、市政用电受限。

  面对气候变化风险显著上升的现实,亟需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气候适应型发展和管理能力。《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建设管理模式,到203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2023年,多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要求以有效防范和降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为目标,积极推进和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构建更具气候韧性的能源系统是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建议强化气候变化风险意识,坚持系统思维、极限思维、备份思维,增强适应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适配性,不断增强城市能源系统抵御气候变化风险冲击的能力,助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和宜居性。

  一是识别潜在气候变化风险。城市面临的气候变化风险十分广泛,首先需摸清不同气候区、不同人口体量、不同用能结构城市能源系统面临的气候变化风险,识别主要风险区风险点,特别是小概率、大影响的“黑天鹅”型风险。从风险类型看,城市既受气温升高、高温热浪增多等趋势性问题的影响,也会受到气候变化下更加极端的台风、低温冷害、极端降水及其诱发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风险链灾害链向经济社会更多领域传导。城市是主要的能源消费端,高温、低温事件和夏季延长将增大夏季用电负荷,暖冬和冬天缩短将减轻冬季供暖保障压力,台风、极端降水及其诱发的自然灾害将直接冲击能源基础设施。此外,气候变化对城市外的能源活动也会产生影响,但最终可能传导、叠加甚至放大到城市。

  二是做好“事前”主动防范。气候变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变化的时间、要素、幅度、速率、组合等具有不确定性,而城市能源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个庞大的体系,适应气候变化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因此,能源系统风险形成并产生影响的“事前”准备十分必要且异常重要,是最优先且最有效的适应举措。软件准备方面,要着眼城市当前及中长期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加强能源系统适应措施研究谋划,适时修订完善应急保供、有序用电等各项应急响应预案体系,建立更高效的预警、调度、组织等工作机制,加强相关机构、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硬件准备方面,要优化基础设施选址选线布局和设计建设标准,推动老旧能源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强能源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应对。预防性适应并不能完全杜绝能源系统面临的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有的风险特别是小概率风险可能是未预料到的,有的风险虽有所减少却并未完全消除,有的风险虽有准备却适应不足,仍会产生短期甚至长期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开展“事中”“事后”响应式、被动式、补救式适应。应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下变电站、加能站、储能站、燃料库、管线网等能源系统运行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和预警,及时启动能源应急保供机制,开展气候适应性调度管理,加强能源设备维护检修,加强能源调度、能源装备和专业队伍等城际或跨区域支援。对气候变化导致的结构性破坏、短期内难以恢复的基础设施,应完善和用好能源领域灾害保险等风险分担机制,规划建设能源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和能力提升工程,巩固增强能源保供能力。

  四是注重气候变化分类适应。不同城市能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风险暴露度、脆弱性、恢复力不同,应因城施策增强城市能源系统气候韧性。其中,超大城市是重中之重,应推动电力供应多源化、稳定化,加强汽柴油、天然气等非电能源储备,加强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配备一定比例的顶峰兜底调节性电源,增强迎峰度夏过冬能力;冬季供暖城市应加强冬季燃料储备,建设完善多热源、互联互通的供暖系统,增强供能备份能力;沿海城市应增强能源系统应对大风、极端降水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基础设施抗洪抗涝抗台能力;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城市应加强分布式太阳能开发利用,推动屋顶光伏规模化推广应用,提升电力分布式自给能力,切实增强城市能源系统弹性和恢复力。

  作者单位: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