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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26日拟对平顶山天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能力212万m2/年电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4-01-26 15:45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平顶山天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能力212万m2/年电镀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平顶山天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能力212万m2/年电镀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2

  传真:0371-66309112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平顶山天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能力212万m2/年电镀项目

平顶山市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路与友谊路交叉口

平顶山天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占地面积236.6亩,总投资65870万元,环保投资6117万元,占总投资9.29%,占地面积约270亩。项目主要组成包括11座标准化电镀厂房、污水处理站房1座、办公楼2座、锅炉房2座,并配备职工宿舍、食堂等设施。生产规模为在现有1条10万t/a热浸镀锌生产线的基础上,新增50条表面处理线(其中镀锌38万m2/a、镀镉10万m2/a、镀铬64万m2/a、阳极氧化26万m2/a、镀镍12万m2/a、镀锡14万m2/a,镀银18万m2/a、镀铜18万m2/a、镍金锡连续镀12万m2/a)。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电镀槽添加抑制剂,减少电镀废气产生,同时对电镀生产线采取钢结构二次全封闭处理,同时在二次密闭空间内设置顶抽装置,对整个二次密闭空间进行整体换气;涉及含铬酸雾废气,在含铬槽液上方设置局部顶抽装置,对含铬酸雾废气进行单独收集;涉及含氰废气,在含氰槽液上方设置局部顶抽装置,对含氰废气进行单独收集。酸雾经过顶抽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然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氰化氢采用次氯酸钠吸收塔处理后的尾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采用喷淋凝聚吸收塔处理后的尾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纯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于车间地面拖洗及碱液喷淋塔、氰化氢吸收塔补充水。镀镉、镀铬、镀镍的电镀工段(含铬钝化、镍封、退镀工序等)相应清洗废水分别排入污水处理站含镉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工艺为预处理+膜处理(TMF+两级RO)+蒸发结晶),处理后全部分别回用,不外排。有机废水、酸碱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经各自预处理后,合并与生活污水再经“水解酸化+缺氧+好氧”生化处理,出水部分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产水回用,浓水回至有机废水调节池,部分与经“预处理+深度处理”后的焦铜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合并经总排口外排,最终排放至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项目废槽液、电镀污泥、废槽渣、重金属污泥、蒸发结晶盐、废树脂等均属于危废,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噪声防治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隔音、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要求。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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