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上高县永成锑业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由于接受单位危险废物暂存库已超过70%库存,不符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审批规程》(赣环固体〔2022〕48号)要求,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不同意接收该批危险废物,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锑烟灰(261-046-27)800.0吨,转移至上高县永成锑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王瑞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3年9月4日
抄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