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登封市紧紧围绕“四个强化”,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攻坚责任,不断凝聚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合力,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全面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强化攻坚合力。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形成合力。市生态环境部门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实施清单化管理,每项工作都做到任务清、措施清、节点清、责任清,有人推动落实、有人对其负责。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系统观念,深入学习研究政策,抓准发展和保护的结合点,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全市“三大战役”等工作大局,真正做到以环保服务发展、以环境支撑发展,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坚持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市领导分包、暗访督导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暗访暗查活动,健全发现问题、交办任务、跟踪问效、检查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制度,把污染防治攻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四挂钩”考评内容,对标完善考评体系,形成引导激励机制,对环境质量和重点工作实行周、月考核和问责财扣,切实压实压牢攻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