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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发布时间:2023-08-25 14:59打印页面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22年9月向各有关单位征求了河南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联 系 人:刘小荧 张志华

  联系电话:0371-66309082 15137137005

  邮 箱:hi-office@163.com

  附件:

          1.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文本(二次征求意见稿)

          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

          3.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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