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集团(濮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你公司关于向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求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由于未收到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废铅膏(900-052-31)10000吨,转移至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王瑞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3年8月21日
抄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