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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3-08-23 17:26打印页面


洛阳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山西国京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商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碳化渣(900-013-11)1300吨、收集粉尘(251-017-50)204吨、高磁性物料(251-017-50)796吨、清洗槽污泥(336-064-17)56吨、蒸发结晶废盐(336-064-17)22吨、废除尘器覆膜滤袋(900-041-49)0.5吨、废离子交换树脂(900-015-13)2.5吨,转移至山西国京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过程由济源环球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承运,转移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转移。在转移危险废物前日,将预期途径时间、路线及到达时间分别报送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在转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制定的运输路线转移危险废物,严防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流失和倾倒。

此复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王瑞

联系电话:0371—66309251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3821             

 

 

 

 

 

 

 

 

 

 

 

抄送: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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