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各区域督察办、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组通〔2017〕23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挂职工作,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pdf
2023年7月25日
主办:人事处 督办:人事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