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锦隆炭素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撤回<三门峡锦隆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三门峡锦隆炭素制品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特此函复。
2023年6月1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