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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14日拟对安阳至新乡高速安阳至鹤壁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3-04-14 18:05打印页面

关于2023414日拟对安阳至新乡高速安阳至鹤壁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阳至新乡高速安阳至鹤壁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安阳至新乡高速安阳至鹤壁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安阳市

鹤壁市

河南省泽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路线全长54.47公里,起点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曲沟镇东彰武村北侧,终点位于上曹村南侧、与鹤辉高速公路交叉处,顺接安阳至新乡高速鹤壁至新乡段;途经安阳市殷都区、龙安区和鹤壁市鹤山区、淇滨区、淇县,其中安阳市境10.23km,鹤壁市境44.24km设计时速100 km/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

总占地面积616.77 hm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出具了同意本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917号) 。共设置4处取土场,18处弃渣场,6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沥青拌合站3座、混凝土拌合站7座和水稳拌合站4座),施工道路长度为124.587km。

项目总投资7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629.7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2%

一、生态环境。本项目跨越安阳龙泉省级森林公园、鹤壁七里沟省级森林公园、淇河鹤壁段淇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盘石头水库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工农渠暗渠),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水源保护、风险防范、生态保护措施进行施工和建设,确保项目建设不会对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造成影响。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对敏感点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水环境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环保措施:项目各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日常生活采用电能;餐饮采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均不设置燃煤锅炉。

服务设施餐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小型:处理效率不低于90%,浓度1.5mg/m3),处理后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五、固体废物服务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汽车维修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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