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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3-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发文日期: 2023-03-0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清丰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DSA、ERCP等辐射设备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23〕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清丰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DSA、ERCP等辐射设备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9220056372032)报送的由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清丰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DSA、ERCP等辐射设备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放射源;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

  (二)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濮阳市清丰县安康路以南、诚睦路以东、光明路以西、益民路以北,清丰县人民医院内。拟在院区综合医疗楼地下2层建设放疗中心,1层建设医学影像科、急诊急救中心,3层建设五官科诊区、手术部、内镜中心,4层建设体检中心。放疗中心配备后装治疗机(使用二枚Ⅲ类放射源Ir-192,单枚活度3.7×1011Bq)、Ⅱ类射线装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二台(最大能量18MeV,剂量率10Gy/min)、Ⅲ类射线装置CT模拟定位机一台;医学影像科配备Ⅱ类射线装置 DSA一台、Ⅲ类射线装置DR四台、CT三台、数字胃肠机一台、乳腺钼靶机一台;急诊急救中心配备Ⅲ类射线装置DR一台;五官科诊区配备Ⅲ类射线装置口腔CBCT一台;手术部第16、17手术室配备Ⅱ类射线装置DSA各一台;内镜中心配备Ⅱ类射线装置ERCP一台;体检中心配备Ⅲ类射线装置X光机(胸透)一台。

  总投资5800万元,环保投资520万元。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本项目环评及许可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同时,应将经批准的《报告表》报送当地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并接受监督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将《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三)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四)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原发证机关,同时抄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六)按规定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七)项目配套建设的辐射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23年3月3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抄送: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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