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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27日拟对河南龙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12-27 15:33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龙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河南龙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2

  传真:0371-66309112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龙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南阳市淅川县九重镇王楼村(香九厚工业园)

河南龙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欣原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两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生产线,年产锂离子负极材料3万吨。主体工程由原料准备系统、石墨化系统、填充料回收处理系统、石墨化后处理系统等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53027m2,总投资256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6.5万元,占总投资的3.41%。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原料上料及装坩埚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6m高排气筒排放;填充料经多功能环保天车吸放料装置装炉、出炉,吸料、放料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天车自带负压收尘装置收集至天车自带旋风除尘器和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石墨化废气通过移动式封闭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30m高排气筒排放;填充料回收处理工序中出炉的填充料通过密闭式螺旋输送机和管道负压输送,破碎、筛分、料仓进料及打包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9m高排气筒排放;石墨坩埚自动卸料机吸料口及包装出料口进行封闭并安装负压集气管道,成品筛分、除磁、打包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9m高排气筒排放;报废坩埚回收处理系统破碎、筛分设备均密闭,鄂破机进料口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物料通过密闭式螺旋输送机和管道负压输送,含尘废气收集后通过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9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和湿电除尘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吸收塔浆液制备,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同时建设100m3储水池,满足生活污水14天的储存量。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部分作为原料回用,部分与废吨包袋、报废石墨坩埚、废耐火砖、废炭黑、废石英砂、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并定期外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剩余污泥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吸运处置。新建1间占地4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临时周转存放,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维修单位(资质单位)带走处置,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本项目为编制报告表的项目,不需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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