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区 > 拟批准公示 > 环评

关于2022年12月27日拟对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炼油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12-27 18:37打印页面


关于2022年1227日拟对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炼油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炼油配套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炼油配套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2

  传真:0371-66309112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百万吨乙烯炼油配套项目

洛阳市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石化园区现有厂区内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洛阳分公司

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组成主要包括新建22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新建40万吨/年乙烷回收装置、改扩建酸性水汽提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改造等本项目给排水系统、供风系统、供氮系统等公用工程设施依托洛阳分公司现有,可满足本项目需求;项目所需蒸汽由拟建百万乙烯项目提供。本项目总投资17.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366.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1%。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加氢裂化装置加热炉使用全厂燃料气管网中脱硫后的干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加热炉燃烧烟气经70m排气筒排放;新建2套装置均分别设置一座污水提升设施,分别采取了活性炭吸附措施,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开停工、检修及生产有波动等非正常工况时,安全阀产生的紧急事故排放气排至火炬系统的气柜储存,经压缩脱硫后进入燃料气管网,回收利用。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含硫污水送改造后的2套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汽提出的酸性气送硫磺回收装置回收硫磺,汽提后的净化水部分回用,部分送污水处理场处理。含油污水送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全部回用。本项目含盐污水送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外排本项目实施后洛阳石化全厂外排水量减少。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精制剂、废保护剂、废瓷球、废活性炭、废脱硫剂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由建设单位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