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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1月22日拟对安阳至新乡高速鹤壁至新乡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11-22 16:51打印页面

关于20221122日拟对安阳至新乡高速鹤壁至新乡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阳至新乡高速鹤壁至新乡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安阳至新乡高速鹤壁至新乡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鹤壁市

新乡市

河南交投鹤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全长约50.060km,线路从起点淇县上曹村南顺接安新高速安阳至鹤壁段,与在建台辉高速形成十字交叉并设置枢纽互通连接,向南经淇县、卫辉市、辉县及凤泉区,路线往西南平行菏宝高速,主线跨越新晋高速块村营枢纽互通后顺接拟建的郑辉高速至本项目终点。设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项目设取土场1处,不设弃土场。项目总投资63.5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331.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6%

 

一、生态环境。项目涉及四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以桥梁形式不可避让的穿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穿越长度共计约479m(其中一级保护区长度120m、二级保护区长度359m)。桥梁采取一跨式“无害化”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管理范围,不在干渠工程管理范围设置桥墩,距干渠围栏最近的桥墩为8.95m,均满足净距大于5m的要求。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对敏感点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水环境。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环保措施:项目各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日常生活采用电能;餐饮采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均不设置燃煤锅炉。

服务设施餐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小型:处理效率不低于90%,浓度1.5mg/m3),处理后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五、固体废物。服务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汽车维修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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