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郑州市嵩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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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嵩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郑州市登封市唐庄镇发祥新材料产业园 | 郑州市嵩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包括原料车间、预处理车间、碳化车间、石墨化车间、成品处理车间等;生产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5万t/a。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破碎、粉磨、整形、解聚、石墨化装出炉、半成品处理等工序采用覆膜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采用“冷凝器+电捕焦油器+RTO焚烧炉+湿电除尘”处理;碳化废气采用“SCR脱硝+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石墨化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各类废气满足《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以及《炭素行业绩效分级指标》中A级企业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抑尘不外排。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各工序除尘灰返回原工段使用;脱硫石膏、废耐材等一般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电捕焦油、废催化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