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区 > 拟批准公示 > 环评

关于2022年9月6日拟对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兰考至封丘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09-06 16:24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兰考至封丘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兰考至封丘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乡市

开封市

河南省兰原高速东坝头黄河大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全长30.395公里,起点位于兰考县谷营镇西南,与日兰(兰南)高速相交,终点位于封丘县潘店镇白杨寺村,与大广高速交叉,西接兰原高速(原阳至封丘段)。途经开封市兰考县、新乡市封丘县,设计时速120 km/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

设置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服务区内加油站另行环评)、养护工区1处、监控分中心1处、桥梁养护管理站1处。

项目总占地273.2775hm2,其中永久占地251.9507hm2,临时占地21.3268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建设用地和林地,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本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的函(豫自然资函[2022]592号) 。

项目外购土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拟设置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混凝土拌合站3座和水稳拌合站1座),施工道路总长52.582km。项目总投资71.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924.4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69%。

一、生态环境。本项目为东西走向,路线以黄河特大桥形式跨越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项和开封柳园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对敏感点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水环境。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环保措施:项目各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日常生活采用电能;餐饮采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均不设置燃煤锅炉。

服务设施餐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小型:处理效率不低于90%,浓度1.5mg/m3),处理后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五、固体废物。服务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汽车维修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

体检公告
关闭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