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纾困帮扶力度,避免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在项目投资过程中走弯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厅组织制定了铝灰(渣)等三类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其主要目的是提前告知铝灰(渣)、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精(蒸)馏残渣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明确审查内容,简化审批材料,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 河南省铝灰(渣)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pdf
2. 河南省矿物油与含矿物油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pdf
3. 河南省精(蒸)馏残渣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试行).pdf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