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区 > 批复公示 > 固态废物跨省转移

关于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07-26 11:57打印页面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征求贵州生态环境厅意见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不同意接收该批危险废物,现批复如下

不同意你公司将铅铋精矿(321-031-48)11000吨,转移至贵州重力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此复。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2022725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