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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67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7-26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34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13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34号提案的补充答复

刘红代表:

  2021年省第十二届政协第四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的提案》,我厅于2021年进行了回复。同时,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下步工作中予以了采纳。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最新进展补充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稳步提升,截止2022年6月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4.5%左右,位居中西部省份前列,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组织指导全省涉农县(市、区)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通过规划实施,推动改厕、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统筹治理。2022年,经省政府同意,相继印发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等,系统谋划“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是全国首个黑臭水体防治地方性法规。经过多年制度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领域的标准、规划、政策、制度等逐步建立完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运维管理。印发《河南省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方案》,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现状摸排,对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逐一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改造提升,逐步解决建而不用的问题,目前全省2019年后新建成有改造价值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68座,已整治83座。针对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印发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加快建立运维管理长效体制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主体、资金渠道和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审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现有设施管护住、运转好。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持续加大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保障力度,2021年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共投入2.1亿元,较2020年的3100万元有大幅提升。深化政企合作,加强与河南水利投资集团、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等沟通协作,支持引导各地通过发行政府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对于市场化运营的项目,鼓励企业依法依规申请银行低息贷款。同时,充分发挥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水务全产业链优势,密切对接地方需求,助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创造条件引导农民群众、社会各界以筹资筹劳、捐赠捐建等形式参与农村环境整治。

  四是加大宣传发动。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和“五星”支部创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入村进户,目前大多数行政村已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持续不断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土壤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意义,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提升群众参与程度。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环境治理保护任重道远,我们将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不断擦亮美丽乡村绿色颜值。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申国彦

  联系电话:0371-66309522;1803718879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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