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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临颍至襄城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07-22 14:24打印页面


关于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临颍至襄城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交投周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H0QG36C)上

报的由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周口至平顶

山高速公路临颍至襄城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

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

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 1 —一、该项目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焦

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

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

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

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

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的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许昌市生

态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

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

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

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

措施。

— 2 —(四)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扬尘管控和施工机械尾气管控,物

料拌合站位置、粉状筑路材料堆放地点远离环境敏感点;沥青拌

合站采用全封闭沥青搅拌设备,沥青烟气经净化后排放,其他拌

合站封闭并配备袋式收尘器;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路面硬化、

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施

工扬尘;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和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

服务区餐饮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

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2. 废水。施工期,跨河桥梁基础施工应设围堰,并设置临

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尽量减少桥梁施工对水体的影响;施工

营地应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

排。运营期,服务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所在流域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T24599-2010),经储

水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跨河桥梁应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

在主线桥两端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发生风险事故时,事故废水

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3. 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

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减

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

— 3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取安

装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运

营后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应采取降噪措施。

4. 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各种固体废物。一般

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

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

改单进行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

清运。运营期,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五)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应认真落实各项生

态保护措施,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

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和弃渣场采取

土地整治或生态修复等措施。运营期,采取绿化、路基边坡防护

等措施,确保沿线生态逐步恢复和改善。

(六)防范环境风险。项目穿越敏感水体主要有南马沟、颍

河、吴公渠、文化河和上纲河等自然水体,针对不同的河流分别

制定应急预案;为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跨河桥

梁设置防撞设施及路面径流收集系统。营运期,加强桥梁风险管

理及危险品运输管理,防止由于车辆事故、危险品泄漏造成环境

污染。在文化河和颍河桥面置径流回收系统,并设置事故废水收

集池,发生风险事故时,事故废水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应急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泄

— 4 —漏的危险品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将污染风险降至最低。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

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 5 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

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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