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14日拟对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临颍至襄城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临颍至襄城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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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临颍至襄城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周口市平顶山市 | 河南省交投周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北京中气京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路线起于漯河市临颍县陈庄乡周平高速与京港澳高速交叉陈庄枢纽互通处,终点位于许昌市襄城县范湖乡闫柳村北侧,顺接焦平高速新密至襄城段,全长44.191公里。已取得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160号) 。项目无弃方产生,借方外购,不设置取、弃土场; 项目总投资558904.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85.18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0%。
| 一、生态环境。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等敏感水体,为最大限度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在文化河和颍河一端桥面下各设置1座事故池(10m*10m*2.5m),同时在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牌、车辆限速,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对敏感点采取措施后运行近期及中期敏感点昼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三、水环境。运营期服务区和收费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环保措施:项目各收费站、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日常生活采用电能;餐饮采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均不设置燃煤锅炉。 服务设施餐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小型:处理效率不低于90%,浓度1.5mg/m3),处理后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五、固体废物。服务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汽车维修废机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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