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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6月15日拟对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06-15 19:47打印页面

关于2022年6月15日拟对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新建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新建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长垣至修武高速公路封丘至修武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乡市 焦作市

河南省平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840.17hm2,其中永久占地766.84hm2,临时占地73.32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其他未利用地等,项目占用基本农田602.2209hm2,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了同意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函(豫自然资函[2021]672号)。本工程总挖方量178.55万m3,总填方量2399.89万m3,利用挖方总量178.55万m3,借方总量2221.34万m3,无弃方,所需土方全部外购。

工程不设置取弃土场,沿线拟设置6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均位于新乡市),施工期建设沥青拌合站2座、混凝土拌合站5座和水稳站4座,新建临时施工道路长度为95.64km。

工程拟于2022年7月初开工建设,2025年7月底建成通车,建设期3年。

工程总投资1127264.47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62.7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57%。

 

一、生态环境。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1)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项目全线不设取土场,全部采用沿线城市建设渣土作为项目施工借方。项目拟设3个标段,借方土源一标段来自封丘县荆隆乡13个拆迁村庄,二标段来自原阳县和延津县9个拆迁村庄,三标段来自九里山矿煤矸石及辉县2个拆迁村庄。

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项目不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开挖出来的表土全部堆存于项目征地界范围内的空闲场地内),临时占地主要为一般耕地、林地和建设用地(租用的闲置厂房)。施工期结束后对占用林地进行植被恢复,采用种植雪松等树木、撒播黑麦草草籽,对占用的耕地进行土地整治、表土回覆恢复其原土地利用功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珍稀濒危植物或古树名木,应尽量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需移栽保护。施工结束后,平整土地、回填表土,及时植被绿化。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施工期,昼夜噪声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施工期,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满足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四、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营运期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 能回收利用的木材、钢材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

不能回收利用的材料砖瓦石料可以填充路基;

塑料等其他垃圾可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并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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