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撤回《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报告表》。
特此函复。
2022年6月13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
导航区 (0)
ALT+1
视窗区 (0)
ALT+2
交互区 (0)
ALT+3
服务区 (0)
ALT+4
列表区 (0)
ALT+5
正文区 (0)
ALT+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