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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20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6-1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57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8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57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李峰、李辉、韩流群、乔宗旺、豆雨霞代表:

  2020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生态振兴的建议”,我厅于当年进行了回复。结合当前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最新情况补充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立足职责定位,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4%,我们的具体做法有: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以乡镇政府驻地、黄河干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为重点,谋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动黄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全省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超65%,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正在稳步推进。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技术模式》,梳理总结符合我省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推荐模式,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避免盲目照搬城市模式上设施,追求高大上等问题,鼓励推广源头减量、就近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的污水处理路径,解决各地“不会干”的难题。

  三是加强运维管护。针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不高等问题,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印发《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调查评估和分类整治提升行动,坚持机制建设和问题整改并重,集中消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而不运问题,不断夯实污水治理成效。

  四是强化指导保障。印发《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指导各地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省水投集团等银行企业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指导各地积极谋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通过因地制宜、科学指导,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较2018年提升了15.5%,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显著提高,郑州、洛阳、新乡、漯河、三门峡、济源示范区6个省辖市(示范区)已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农村地区人多、面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受农民生活习惯、地方经济水平、运维保障资金与运维保障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要想从根本上扭转农村生活污水乱流乱排现象任重道远,乡村生态振兴已成为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

  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我省由农办牵头,相继印发了《河南省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河南省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计划》《河南省乡村生态振兴五年行动计划》《河南省乡村文化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和《河南省乡村组织振兴五年行动计划》,从产业、人才、生态、文化和组织建设五个方面划定了未来五年我省乡村振兴的“路线图”。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河南省乡村生态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内容,立足生态环境职责分工,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曹琼辉

  联系电话:0371-66309109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郑州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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