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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118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6-1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2〕8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补充答复

徐二川代表:

  在2019年的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2020年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的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您提出的《关于旅游区农家乐联片区域和乡镇地建设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议》,我厅分别给予了回复。同时,针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在下步工作中给予了吸收采纳。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现将最新进展补充答复如下:

  去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以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稳步提升,2021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3.4%,位居中西部省份前列,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经省政府同意,相继印发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等,系统谋划“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完善治理体系。让专业人干专业事,指导各县(市、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化、专业化、市场化,逐步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逐步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

  二、突出重点区域。合理安排治理时序,以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南水北调总干渠沿线、黄河干支流沿线村庄、以及农家乐等乡村旅游较为集中的风景名胜区村庄为重点,辐射带动周边村庄,构建“一纵一横、多点支撑”的“点、线、面”协同推进治理格局,力争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印发《河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强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力争2023年底全省乡镇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同时,将农家乐等乡村旅游较为集中村庄优先纳入环境整治范畴,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努力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

  三、稳步有序推进。加强业务指导和项目审查,对地方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建设”“大干快上”以及盲目照搬“大管网”“大设施”的市政污水处理模式等行为进行纠偏。指导各地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自然禀赋条件等,合理确定治理目标,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梯次推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确保污水治理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匹配,治理成效稳固扎实。鼓励各地采用污水源头减量、就近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路径,结合农村生产生活需要,就地就近就农资源化利用。

  四、加强资金保障。持续加大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保障力度,2021年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共投入2.1亿元,较2020年的3100万元有大幅提升。深化政企合作,加强与河南水利投资集团、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等沟通协作,支持引导各地通过发行政府债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对于市场化运营的项目,鼓励企业依法依规申请银行低息贷款。同时,充分发挥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水务全产业链优势,助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基本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多元投入格局。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重道远,我们将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不断擦亮美丽乡村绿色颜值。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6月13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申国彦

  联系电话:0371-66309522;1803718879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平顶山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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