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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2-00066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2-04-27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22〕31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实施科学精准管控,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是持续推动企业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行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证环境空气质量安全的有效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国家、省级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相关技术指南和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按时高效完成2022年全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聚焦绿色发展。各地要不断拓展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的媒体平台,加大推广宣传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组织“惠企助企”政策宣介活动,主动发布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积极向辖区内企业宣讲绩效分级的适用范围、申报流程、评审程序、时限要求和措施响应等注意事项,落实“多宣传,常提醒,真帮扶,慎处罚,少关停”要求,将最新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及时推送到企业,鼓励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生产技术、高效治理工艺、科学管理方法,增强企业减排增效、提质升级的动力和信心,营造崇尚生态文明、共促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精准指导帮扶,主动靠前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分行业分类别建立本辖区重点培育企业清单,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科学合理设置预期目标,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方案,解决企业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无组织排放管理、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提升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等方面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培育一批研发基础好、治理投入多、行业带动强的企业,深入践行“万人助万企”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竭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大技术培训,促进能力提升。鼓励各地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开展专项技术培训,重点解决本辖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开展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通过授课解读环境形势、政策法规、技术指南、行业标准、典型案例等,让企业清楚认识到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管理的新要求,向行业领先对标看齐,找准自身短板、锚定发展目标。要形成常态化培训机制,“面对面”讲、“手把手”教,积极促成专家结对帮扶,为企业提供全面诊断、答疑解惑,量身定制环境绩效提升路径,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水平,为持续做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严格审核把关,狠抓责任落实。各地要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参照国家、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A、B(含B-)级和绩效引领性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对C级企业进行评级。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切实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人,坚决执行“短板原则”,严格落实申报核定、监督管理、问责处罚等要求,全面履职尽责、层层压实责任,对把关不严、落实不力的地方要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要认真开展现场核查,避免出现企业自证材料不真、不准、不全,现场情况与申报要求严重不符等问题,确保评级结果真实有效,能够经得起同行业和全社会的监督。

  六、修订减排清单,完善管控措施。各地要在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基础上,参考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环境统计、在线监测和其他环境管理部门统计名录,结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动态更新清单名录,确保涉气企业全覆盖。对已停产但具备随时复产能力企业,以及新建企业、新建生产线均应纳入清单,杜绝“监管盲区”;对辖区“长期停产企业”开展排查,对复工企业进行状态调整;进一步逐家逐户核实企业基础信息以及用电户号、产值、能源、产品产量产能、污染物排放等信息;按照排污许可证,逐项对照生产工艺与设备名称等情况,核实管控减排工序与现场核查工序的一致性,并结合绩效分级行业适用范围,精准划分涉气企业行业,保证企业减排措施制定标准;对已安装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的企业要逐个进行数据的校准和联网,保证数据质量。

  七、坚持差异管控,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根据绩效分级评定结果,分行业逐企开展不同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的修订工作,确保减排措施满足国家、省级绩效分级有关文件等要求。要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确保统一时间、统一区域、同一行业、同一绩效水平企业实施相对一致的差异化管控措施。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绩效分级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八、优化申报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进一步保障企业参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省厅将全年开放“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功能,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环境绩效水平适时申报绩效等级。各地要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组织行业专家从严、从细、从实对申报2022年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于每月将企业的申报材料、现场核查意见表和企业市县级核查意见整改情况,通过绩效评级申报平台上报,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省级抽查核验工作,发布公告企业绩效评定结果,实施绩效分级动态调整。2022年9月30日前修订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夯实减排措施,并上报至“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平台”。

  2022年4月26日

主办:大气环境处                 督办:大气环境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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