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区 > 拟批准公示 > 环评

关于2022年4月26日拟对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合并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04-26 15:13打印页面



关于2022426拟对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合并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并开采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并开采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3

传真:0371-66309113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并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郑州市登封市、洛阳市伊川县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并开采项目由原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及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金窑煤矿三个矿井整合而成

矿井位于登封市君召乡石坡窑村至伊川县半坡镇白窑村之间,行政隶属登封市君召乡、颍阳镇和伊川县半坡镇管辖。采矿证限采二1、一7、四33四层。矿区面积10.0142km2,合并后设计生产能力120t/a,服务年限为18.2开采方式为地下井工开采。井下二1煤划分为6个采区,一7煤采区划分与二1煤一致。四3煤和五3煤采用联合开拓划分为一个采区。整合后共布设10个井筒均依托利用现有工程,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

总投资:11687.88万元

,环保投资629.1万元,占总投资的5.38%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合并开采项目均利用原有工业场地,本次不新增占地。首采区不涉及村庄搬迁,接替采区涉及4个村庄搬迁,共涉及搬迁253,在开采前制定搬迁计划根据开采进度及时予以搬迁,并切实做好村民的搬迁安置及补偿工作对于受到沉陷影响的农田,采取土地整治的方式,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对于井田范围内的道路,采取定期巡查、随沉随填、及时维修。矿井全井田生产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对工业场地内的井筒按有关要求进行封填,工业场地不再使用的厂房等各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应全部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350大巷以上开采时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50.28m3/h,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能够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部分矿井水经反渗透处理后供给周边村庄生活使用;在-350大巷以下开采时,矿井正常涌水量为349.04m3/h,对现有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部分综合利用,多余的矿井水4770.24m3/d,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后向东排入自然沟渠,经4.5km汇入隐士沟水库。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储煤棚采用全封闭,大门采用卷帘,地面硬化内设喷雾洒水+脉冲布袋除尘器;全封闭干选机配套安装脉冲布袋除尘器;输煤廊道均为封闭式;矸石临时周转场分设两处,采用封闭式结构,大门采用卷帘,地面硬化,安装喷雾洒水装置,矸石及时转运;运输路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原煤运输加盖篷布,运输车辆出入进行冲洗;瓦斯发电机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产期矸石经矸石周转场运至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矿井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煤泥采用压滤机脱水后作为低热值煤外售机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机油及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对井田内及周边居民饮用水源进行定期监测,一旦发现由于本项目原因造成村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井田内及周边村民正常饮水。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

体检公告
关闭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