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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3月18日拟对黄河小浪底港航建设工程(济源境)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03-18 11:08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黄河小浪底港航建设工程(济源境)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3

    传真:0371-66309113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黄河小浪底港航建设工程(济源境)环境影响报告书

济源市小浪底大坝上游

济源市交通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道工程自小浪底大坝至上游40公里黄河干流和10公里支流,共设置8处便民码头,配套建设有下坡道路、避风锚地、港航维护监管基地等。项目总占地14.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4公顷。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不设置码头、弃渣场、施工营地等设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污水收集利用不外排,河道疏浚设置防泥幕帘减少水体影响。运营期码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87-2021)用于绿化不外排采用电动船舶减少水体污染疏浚、码头等易产生水体污染的工程远离国控水质监测断面。

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工地“七个百分之百”防治要求运营期采用电动船舶,码头不设燃煤设施。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送至弃渣场,采取拦挡、排水、植被恢复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船上及码头垃圾集中收集外运;船舶维修含有废渣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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