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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3月4日拟对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20万 吨/年焦化大型化改造产业升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2-03-04 14:58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20万吨/年焦化大型化改造产业升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20万吨/年焦化大型化改造产业升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66309113

  传真:0371-66309113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20万吨/年焦化大型化改造产业升级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首山化工2020年原有两期焦化工程,一期焦化产能60万吨/年、二期焦化产能160万吨/年。首山化工220万吨/年焦化大型化改造产业升级项目淘汰了一期2座42孔4.3米焦炉升级改造为1座45孔7.63m顶装焦炉,改造升级后首山化工有2座60孔7.63m大容积顶装焦炉和1座45孔7.63m大容积顶装焦炉,全厂焦炭产能220万吨/年。该项目环评文件已于2020年7月取得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许环建审〔2020〕26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首山化工拆除了现有2×42孔4.3米捣固焦炉(60万吨/年),并整合区域宏源焦化产能(60万吨/年),实际建设了1座65孔7.63m顶装焦炉(100万吨/年),全厂焦炭产能达到260万吨/年。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炼焦化学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该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项目总投资12.5亿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9000万元,目前现有2座4.3m焦炉已全部拆除。本项目属于“两高”项目,项目于2021年12月通过了第一次省级部门“两高”项目会商联审会议,同意本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改造后首山化工机侧地面除尘站、推焦地面除尘站、干熄焦地面站、焦转运站、筛焦废气等所有含尘废气治理均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8m、20m、20m、15m、20m排气筒排放;焦炉烟囱废气经采用余热锅炉+NaHCO3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中低温SCR脱硝处理后经150m排气筒排放;脱硫再生塔尾气经收集后通入焦炉燃烧系统;硫铵结晶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冼净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化产车间、油库区贮槽放散废气接入冷鼓段负压煤气管道,不外排。以上废气源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表1的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蒸氨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部分循环冷却水进入100m3/h酚氰废水处理站(厌氧-缺氧-强化好氧”工艺)和300m3/h深度处理系统(臭氧催化氧化-生物滤池-超滤-二级RO反渗透工艺)处理,厂区深度处理站出水回用于生产系统,浓水与其余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共60.89m3/h,排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各除尘设备回收的粉料,冷凝鼓风系统产生的焦油渣,蒸氨单元产生的沥青渣,粗苯蒸馏单元产生的再生器残渣,脱硫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脱硫灰等。危险废物暂存将利用现有工程80m2危险废物暂存间。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厂区现有7000m3事故水池,本项目新建1座1000m3事故池,共计8000m3的事故收集装置收集事故情况下的泄漏液体物料、火灾事故时产生的消防废水、初期雨水等。项目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管理后,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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