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国家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要求,国家“十四五”时期将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为积极推动我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请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参考“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无废城市”建设,于2022年1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2)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ngfcentre@163.com。
联系人:固 体 处 杨添晋 0371-66309376
固化中心 吴玉中 0371-66309575
附件1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含“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pdf
2021年12月24日
抄送: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