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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228 分类: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11-19
名  称: 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文  号: 豫环文〔2021〕161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

  现将《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加快建立运维管护长效体制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运维主体、资金渠道和监督管理办法,确保现有设施管起来、运转好。鼓励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开展专业化运行维护。

  二、要审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之前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除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中心村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外,原则不鼓励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三、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设施”,运维管护和资金保障不到位的,不得新上污水处理设施。要坚持以城带乡,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运维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推进城乡融合、建运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四、各地要逐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利用好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不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

附件: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pdf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pdf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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