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环保文件 > 其他文件 > 2021
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111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6-1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7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1〕10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79号建议的答复

李磊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工作质量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大幅下降,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2020年,我省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PM2.5、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均超过10%,全年优良天数同比增加52天,增幅全国第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河南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3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污染物排放限值》等配套规定,指导各地以污染源排放清单为基础,逐个排查区域内污染源,摸清污染源排放实际情况,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区域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绩效分类管理,将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的减排措施全面覆盖,对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民生保障行业、小微涉气行业以及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地等,分类制定相应减排措施,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严防“一刀切”。2020年,全省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52457家,其中认定A级企业42家、B级企业31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467家。

  二是支持企业实施“三大改造”(即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技术改造)。围绕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以省政府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办法》《河南省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和《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等文件,支持企业转型发展。2018年以来,运用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支持“三大改造”项目390个,涉及资金约12.4亿元,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15家;累计对39个行业、583家企业实施了节能监察,为456家企业提供了节能诊断服务。

  三是使用智能化监管手段。建立完善了研判、预警、监控、督查、问责等有效管控机制,预警期间每日会商研判发布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有关要求,通过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和环保电力省级监管平台,每日跟踪调度全省工业企业用电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实施全地域、全时段、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预警期间停限产企业应停尽停,应限尽限,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8年以来,我省在减少重污染天数和控制污染峰值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那样,制定更加科学的限排限产措施,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精准管控,严防和避免“一刀切”意义重大。但我省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处于我国区域复合污染的核心地带,是我国唯一涵盖“2+26”京津冀通道城市、汾渭平原、苏鲁豫皖重点管控地区的省份,污染防控压力不容乐观。因此,我厅将在全面总结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地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系统、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攻坚工作。

  一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测和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机制,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科学精准分类施策,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确保统一时间、统一区域、同一行业、同一绩效水平企业实施相对一致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对治理水平先进、污染物排放量低的小微涉气企业视情减少应急管控措施,避免对达到环境管理规范标准的民生保障类企业采取停限产措施。同时,在重污染天气橙色以上预警期间,减少或停止货物公路运输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各省辖市相关部门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应急运输响应执行情况。

  二是全面推进绩效分级管理。根据《河南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总体要求,规范和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工作,坚持绩效评级与当地环境质量达标挂钩,培育推动企业“梯度达标”,促进行业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整体升级。2021年年底前,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B级企业力争不低于20%,全省范围内基本消除D级企业;2025年年底前,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B级企业力争达到70%。落实A、B级企业相关鼓励政策,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C、D级企业污染管控措施,促进全省工业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动监控平台和企业一体化管理软件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和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利用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手段,建立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预测等工作程序,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推动企业守法和执法并重。同时,实施执法常态化稽查,开展专项行动稽查,推动实施“下基层必须同时启动稽查”制度,落实省市两级“一案双查”,对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属地重大环境违法、连片环境违法等问题,实行“提级办案”,形成“属地不办、提级办案、重点问责、通报全省”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综合执法责任。

  衷心感谢以李磊代表领衔的商丘代表团相关代表长期以来对河南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欢迎和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及时借鉴。

  2021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李 方

  联系电话:0371-66309080;1513616960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郑州市人大、政府。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
公开征集涉
企生态环境
行政执法
问题线索的
公告
关闭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