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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南豫北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固废处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报告书》主要存在引用的依据性文件及相关基础数据时效性不强且分析不足、厂址选择可行性论证不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不充分等问题。据此,我厅决定暂缓审批并退回该项目《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并修改完善《报告书》后,再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厅审批。
2021年5月27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