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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会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态补偿政策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明确提出要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深入探索,开展了森林、湿地、水流、耕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纵向生态补偿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体现“环境有价”,根据“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2017年,我省建立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PM10、PM2.5两项指标,以全省月均浓度平均值和月均同比改善率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将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仍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我省将强化统筹协调联动,加强相关问题研究,逐步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政策环境。
二、关于生态补偿制度化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近年来,省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河南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实施。一是开展相关问题研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专题研究组,就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相关问题深入研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了《河南省建立区域间互惠互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河南省地方各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中责任研究》两个专题报告,助力生态保护补偿立法工作。二是加快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个重大国家战略,把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作为我省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机制的先导和重点,省财政、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开展专题研究,出台《河南省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正积极探索建立我省区域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健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为体现破坏生态环境者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河南省实际,我省提出了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绩效管理。
三、关于宣传教育
我省较为重视生态补偿机制的宣传工作。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实施以来,每月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地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进行发布,对于支偿得补数额较大的省辖市,不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致函。我省与山东省建立黄河流域省际间生态补偿机制后,第一时间通过中国环境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发布。今后,我省将持续加大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四、关于生态补偿途径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鲁山县为例,2018年以来,累计下达鲁山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1920万元,有力保障当地改善民生,维护生态安全;累计下达鲁山县林业专项资金22281万元,重点支持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管护、湿地保护等领域,推动鲁山县国土绿化和森林河南建设。二是统筹安排省级引导资金。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我省以黄河流域为试点,设立省级引导资金,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补、多建多补”的原则,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资金使用绩效好、补偿机制建设全面系统且推进较快的市县给予资金激励。三是鼓励政策创新。我省印发了《河南省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鼓励各地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推动横向生态补偿逐步由单一生态要素向多生态要素转变,丰富生态补偿方式;深入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实施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大气、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要素综合补偿试点;鼓励开展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逐步形成完善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加强基础研究,聚焦重点难点,推动正向激励和负向惩罚双向发力,有效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途径。
五、关于资金筹集渠道
近年来,在财政收支矛盾上升的情况下,生态补偿投入持续增加,补偿范围逐步扩大。但由于生态补偿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还存在补偿机制不完善、补偿资金渠道单一等问题,需要在坚持中巩固、在完善中发展。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相关领域研究,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权、碳排放权和碳汇交易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相结合、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有益补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2021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财务审计处 谢志广
联系电话:0371-66309053;1873710855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平顶山市人大,平顶山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