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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碳排放达峰做好减污降碳工作》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所提建议与我省目前围绕碳达峰开展的工作基本一致,在下步工作中将采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对外重要宣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并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南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将其列入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深化改革重点事项。目前,我省碳达峰行动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确定了“1+6”的碳达峰行动方案体系,围绕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建筑等6个领域,夯实部门责任,分领域编制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制定并实施好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二是推进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能源领域,加大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力度,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减量替代。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快发展风电、光伏电、地热、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可再生能能源。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推进高耗能产业减量置换,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和多式联运,提升轨道化、电动化和清洁化的水平。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积极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加大移动源环境监管力度。实施绿色建筑制度,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行装备式建筑,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加强科技支撑,加快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
三是协同做好减污降碳工作。我省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突出源头控制、系统控制,制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减排,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严格落实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优化产业布局,继续化解淘汰落后产能和“两高”产能,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工业体系、产业体系的低碳化改造,提升行业清洁生产和减污降碳水平。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掌握全省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指导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低碳化转型,推动建筑、交通、农业等部门低碳发展,为达峰行动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提供科学技术支撑。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按照建立统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严格履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省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在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开户,并开展配额分配、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工作。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健全低碳试点评价体系,制定河南省低碳低点申报评定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低碳试点城市、县(市)、社区、工业园区和示范工程建设,探索碳普惠试点,研究碳普惠制度。完善考核机制,把碳排放强度纳入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体系。强化监督帮扶,优化工作模式,确保减污降碳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把碳达峰的相关工作纳入生态环保督察,发挥推动落实的督促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1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范 博
联系电话:0371-66309850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许昌市政府、许昌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