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1年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的通知》(豫宣通〔2021〕21号)有关要求,厅党组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现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计划.pdf
2021年4月7日
抄送:省委直属机关工委。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