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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为做好全省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更新工作,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有关规定,省厅组织并指导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以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为基础,对拟纳入2020年的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动态更新,按照生态环境部反馈的修改意见补充完善,完成了全省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的更新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
2020年5月22日
主办:综合处 督办:综合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