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豫政办〔2017〕117号)和《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豫环文〔2018〕280号),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各省辖市推荐申报的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进行了资料复核、现场核验、集中评选、社会公示,确定了40家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现予以发布。
对于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不再参加橙色及以下管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同时享受绿色信贷支持、审批支持、资金支持等方面激励政策。
特此公告。
关于发布河南省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名单的公告.pdf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