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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濮阳远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该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需进一步论证,项目厂址的可行性结论目前无法判断。鉴于上述原因,我厅决定退回该《报告书》。
待你公司根据通过审查的规划环评内容,进一步论证分析项目选址可行性,并修改完善《报告书》后,可再次向我厅申报环评文件。
2017年12月6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