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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7年国庆节即将到来,党的十九大会议也将于10月18日召开。为切实做好全省环境应急应对工作,确保国庆节、“十九大”期间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现就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高度重视。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近一个时期,特别是国庆节和“十九大”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排除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二、加强信息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及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同时,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检索、收集辖区环境污染问题信息。国庆节及“十九大”期间,严格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上报时限,简化上报程序,无论事件等级大小一律上报,切实做到有事无事当有事报、大事小事当大事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应急应对
各级环境应急、监察、监测及辐射等应急力量,在国庆节、“十九大”期间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做到值班人员在位值守,所有应急人员通信畅通,随叫随到,同时,提前做好应急交通、通信、监测、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维护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队伍随时拉得出、冲的上。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和“三个不放过”要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全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执法监管,努力排除隐患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省委组织的“五查五促”活动及《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和平同志在全省环境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豫环文〔2017〕276号)等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沿江沿河化工、涉重金属、尾矿库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河南段)、饮用水源地、居民密集区、风景名胜区、公路和铁路交通干线两侧等敏感区域的环境风险排查,健全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监管及风险防范制度,落实企业环境安全防范和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加密监管频次。做到明查与暗访、日常监管与节假日巡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设施,如各项防范制度和规程的执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情况、应急物资的贮存情况、风险排查和整治情况,以及环境风险点源洗消设施和围堰、事故应急池、泄漏收集管道等厂区级防控设施。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新闻媒体曝光、群众重复举报和环境违法情节严重、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必要时,采取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坚决予以查处。对超出环保部门权限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专题报告,提出措施建议,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
(三)及时排除隐患。对在2017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除整治活动及平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等监察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监督落实到位。确保将环境安全隐患和因环保问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排除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督促督办,落实责任到人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研究部署敏感时期环境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细化分工,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国庆节、“十九大”期间,各地要对辖区县(市、区)环保局执法监管、值班备勤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2017年9月29日
主办:应急办 督办:应急办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