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威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中威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吨复硝酚钠和200吨萘乙酸钠、200吨胺鲜酯及9580吨农药制剂及水溶肥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酯化反应尾气和真空尾气经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乳油车间乳油复配过程产生的乙醇溶剂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各工段粉尘均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全厂排水系统及1座厂区污水处理站(规模20立方米/天,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1套工艺废水五效蒸发处理装置等污水处理设施。原药离心废水、静置分层废水等工艺废水经五效蒸发装置处理,蒸发冷凝水回用;回用不完的蒸发冷凝水、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并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全厂废水排放应满足《河南省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的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厂内设置危废储存库,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固体废物厂内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四)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及其周围地下水水质监控,制定应急响应预案,严防污染地下水。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生产装置区、储存区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灭火系统,乳油车间、原材料库2(甲类)设置可燃气体监测装置,建设一座600立方米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范及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六)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现有工程应在本项目建成后及时关停拆除,做好现有工程拆除场地及本工程服务期满后的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和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及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监测计划。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7年9月13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三门峡市环保局,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印发